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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关于2026年第二轮补招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8 17:30:54 点击数: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补招公告(第二轮)》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后取得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公布心理测试相关事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请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16:00,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01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上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留学人员须在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6年9月4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持该证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我单位邀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其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报考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包含入党基本情况及近半年的党费缴纳情况);共青团员须提供“团员证”以及由所属团组织(如学校、社区、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该项材料均需加盖正式公章。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6)项。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6年9月20下午16:00至17:00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12会议室参加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进入测试室,测评过程中不得讨论、走动。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无法按时到现场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入围资格。

2.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0830-3160509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830-3163678


 附件:取得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