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指导、检查二级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部门)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把师德师风考评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到教师入职、评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师资队伍建设全过程。
4.建立健全全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激励和约束教师潜心育人、用心教学。
5.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档案,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人事管理、人力资源配置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核定、教职员工调配、岗位设置与聘用、师资队伍建设、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高校劳动人事、师资队伍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制定学校人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各部门职能划分。
3.负责制定、实施全校用人计划,拟定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人才调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4.办理教职工调动、辞职、退休、离职和辞退等手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与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的聘用、管理。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7.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和高级专家的延退、返聘报批手续。
9.负责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完成劳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
10.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各类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培养和日常考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队建设工作;做好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审核、管理与经费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考核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晋级工作。
12.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做好全员聘任制工作。
13.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绩效分配等劳资工作。
15.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6.负责全校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17.对学校附属医院的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协调学校与各附属医院的人事工作。
18.协助做好全校职工人事档案相关工作。
19.协助组织部做好人才和离休干部工作。
20.协助离退休管理处做好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工作。
21.协助组织部做好职员职级晋升工作。
22.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