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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6 10:42:22 点击数:

综合科·博管中心职责

 

1.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2.做好文件签收、登记、传阅、办结等工作。

3.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综合工作。

4.做好处务会议记录和相关工作的检查落实。

5.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大事记编纂及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办公经费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及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7.起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文件制度。

8.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调配科.人才交流中心职责

1.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采集、编制、制定用人计划。

3.负责学术团队引进,博士、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招聘以及合同签订工作。

4.负责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聘任文件和证书制发管理工作。

5.组织新进事业编制和编制外聘用教职工的招聘、报批和聘用合同签订工作。

6.负责新进教职工报到手续办理及试用期考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续聘、缓聘、解聘管理,负责待聘人员的培训、管理及再就业工作,负责教职工辞职、辞聘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8.负责教职工校内(外)调动、退休、延退的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9.负责按国家安置政策办理复转军人的接收与安置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不含校、处、科级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1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负责教职工奖惩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业务平台信息数据库、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运用、管理工作。

13.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

14.负责人事介绍信、证明的出具,工作证、退休证办理发放管理工作。

15.协助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管理科职责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和校内各学科发展现状,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管理及服务工作。

2.拟定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规定,组织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与聘任以及报批审核工作。

4.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师资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包括学历教育,国内外进修、访学工作等)。

6.负责各类专家称号(包括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的推荐选拔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管理科职责

1.按照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调整工作,承办正常的工资调整和晋升工作。

2.负责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核与发放管理。

3.负责办理新进职工起薪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入、调出、退休、退职、延退、返聘、辞职、借调、请假、探亲等方面工资和福利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临聘人员劳务报酬的审核与发放管理。

6.办理教职工抚恤金、遗属定期困难补助等有关事宜。

7.负责工资基金、绩效工资总额的审核、上报。

8.负责全校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9.统筹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培训、晋级等工作。

10.负责全校劳务派遣员工用工计划、人员变动、薪酬标准、工资发放等工作。

11.拟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2.负责学校工资报表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管理,工资变更、工龄认定等有关资料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管理。

13.协助做好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公积金服务中心职责

1.起草学校五险一金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对职工及学生进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

3.负责办理职工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申报。

4.负责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及上缴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增减变动的五险一金手续。

6.负责全校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申报、异地安置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包括医保关系建立、医保费代收代缴、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等)

8.负责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工作。

9.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办理及上报审批、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报批,伤残补助金申报工作。

10.负责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工作(包括失业金申领、失业培训等)。

11.负责职工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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